这段内容讲述了驰名商标侵权的标准,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驰名商标等行为、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所有权人遭受实际损失以及该商标属于法律规定的驰名商标范畴。
驰名商标侵权的标准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其次,行为人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驰名商标等行为;第三,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商标所有权人遭受实际损失;最后,该商标属于法律规定的驰名商标范畴。
什么是驰名商标侵权?
驰名商标是指在某个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高声誉的商标,具有区分商品来源的显著性。而驰名商标侵权则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于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法律采取的是严格责任制度。即只要侵权行为人明知或者应知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驰名商标专用权,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 驰名商标权利人可以请求法院禁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并且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内无异样的,可以请求法院赔偿损失。
2. 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 如果侵权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驰名商标专用权,但仍然继续侵权,那么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更严重的责任。
在商标管理中,对于驰名商标侵权行为,商标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商标局可以对侵权行为人进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2. 商标局可以对侵权行为人进行驰名商标认定,并且在认定之日起3年内禁止侵权行为人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3. 商标局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且在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内无异样的,可以请求法院赔偿损失。
驰名商标侵权行为是商标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对于保护商标权人和维护公平竞争具有重要的意义。只有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才能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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