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申请驰名商标的流程
1、商标注册与使用人基本情况
申请人应介绍发展历史、所有制性质、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经营范围、经营状况、主导产品等基本情况,应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2、证明该商标持续使用的证据
(1)最早使用时间是指有证据证明的申请认定商标最早使用的时间。与申请认定商标基本相同的商标的使用证据可以视为其使用证据。
(2)证明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使用证据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证据。
(4)使用证据上必须有明确的年份。关联企业或者印刷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无效。
3、经济指标、广告宣传、行业排名证据材料要求
经济指标主要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者服务近三年的销量、销售额、利润、税收的数据,还可以涉及出口量、出口额、市场占有率等项目。
近三年数据一般指商标认定驰名商标之前的近三年。每年1至3月提交的申请可以先提交之前第四、第三、第二年的数据,待前一年数据统计出来后再补充该数据。
二、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十五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中应当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六条商标注册审查、商标争议处理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可以提供该商标曾在我国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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