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仅以签署离婚协议为标准并不足以为凭。
在法律层面上,签署离婚协议后若未完成离婚登记便并不构成离婚事实;
唯有完成离婚登记,即男女两方可视为真正解除婚姻关系。
在签订离婚协议之后,男女双方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手续的办理,在此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离婚的意愿、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养等事项予以审核。
待核实无误,且确认符合离婚规定时,婚姻登记机关方能颁发离婚证书,此时,双方才能被确认为正式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