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都可以担任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家庭监护人证明怎么写
(一)若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选父母其中一人)。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监护人证明书
兹证明_______,男/女,于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现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______(针对已婚的情况)。
_______的法定监护人是_______(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次选择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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