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区别最主要的是两点: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
格式条款有以下几方面的含义:
格式条款是由一方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
第二,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拟定的格式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不是为一次性使用而制定的。
第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必协商的格式条款具有不变性、附合性。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并不与相对方就格式条款的内容进行协商。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可以协商,这是格式条款与其他条款的一个根本性区别。在实务中当事人利用事先拟定好的合同条款订立合同的情形较多,但事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未必均为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为单方面提供,一般合同书为双方协议签订。
两者在一般情况下没有太大区别,但如果合同签订双方针对合同内容发生歧义时,如果是按照格式条款签订的,向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解释。而一般合同书则需要分析具体情况。
格式条款合同包括什么
格式条款合同包括:
1、由单个企业制定的格式条款,并记录在合同中;
2、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制定,由有关企业直接采用并记录在合同中;
3、以公告、公告的形式明示,如以使用说明、通知、说明、通知等形式在某些营业场所张贴格式条款;
4、在一定的票据、文件上打印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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