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缴纳,因为这是国家劳动法规定的
(1)、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2)、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时,你需要收集和保留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关证据。
一、劳动法规定给社保必须交哪几项
一般是5险
养老保险:单位交比例:20%;个人是:8%
医疗保险:单位交比例:10%;个人是:2%+3
失业保险:单位交比例:1.5%;个人是:0.5%
工伤保险:单位交比例:1%;个人:不交
生育保险:单位交比例:0.8%个人:不交
保险基数应该是为劳动者的工资基数!养老最低基数是:上一年社会的最低工资,医疗和生育最低基数是:上一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0%。
二、劳动者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文件规定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可以据(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不限于此规定)来提供劳动材料。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建议你先和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一致,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并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或故建议你直接向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主张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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