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劳动合同并非必要之要件。
只要用人单位与其雇员之间存在着实质性的劳务雇佣关系,便有权利缴纳社保费用。
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在雇员正式担任职务后的三十天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提交相关资料以进行全新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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