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约时,应当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如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如果提起诉讼,需提前收集开发商存在违约行为的相关证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包括哪些?
属于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如下:
1、延迟交付房屋,这是目前购房者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后,无法获得开发商的交付或入住通知;
2、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前必须经购房者同意;
3、房屋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的隐患,房屋质量是最重要的,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开发商很难通过竣工验收和验收记录,无法交付房屋,根据最新司法解释,由于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赔偿损失;
4、拿不到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受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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