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投资商业领域,且允许控股,出资比例不得超过65%。此外,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还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该规定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章 投资保护 第二十一条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出资、利润、资本收益、资产处置所得、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依法获得的补偿或者赔偿、清算所得等,可以依法以人民币或者外汇自由汇入、汇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2019修正): 第五条 台湾同胞投资者投资的财产、工业产权、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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