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4年5月1日开始执行。
序号
项目
标准(元)
一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二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三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四
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资收入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
住宿和餐饮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共工作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全文3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