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的住房贷款合同中,通常一方为“贷款人”,另一方为“共同贷款人”。那么谁是最合适的贷款人呢?有什么规定和标准?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问题。首先,让我们标准化一个语句。“主贷”和“参贷”的表述不规范。通常使用上述语句。
对于“共同贷款人”,不仅要求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而且要求是房屋贷款抵押的房地产所有人之一。但这一条对夫妻来说是个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房屋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谁是“主要贷款人”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要选择夫妻间收入较高、比较稳定的一方,以获得较高的贷款额度;
同时,要注意年龄限制,一般要选择年龄较小的一方,以便延长贷款期限。另外,要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对于一些地区,如果非本地居民不能提供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保定期证明,将在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上区别对待,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这一因素也应该考虑在内。
特别提示:
信用调查重点关注主要贷款人。如果主贷款人的信用调查有问题,银行可能不会放贷。
最后,夫妻共同购房时,应提前确定房产份额,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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