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经全部交付了、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抵押。
2、具有建设工程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已经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一、住宅建筑的预售条件有哪些
住宅建筑的预售条件: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现房与预售房的区别
预售房与现房的区别是:预售房是指已经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并且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现房是指已经建成,是可以直接进行买卖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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