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无需办理减员。
只有员工离职,才需要单位人事部门员工,去社保中心办理离职员工减员手续,其后离职员工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费。
企业员工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要在每月的月初到15日内到养老保险中心办理手续。
办理参保人员减少要带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单位填写增加变动表,到区养老保险中心的大厅办理手续。超过15日就不再办理变动了。只能办理丧葬费和其他业务。
社保减员生效时间是25日前是当月生效,25日后下个月生效员工离职应在离职当月及时办理社保减员,减员成功的次月不再产生社保应征数据。
办理社保增减员的方法如下:
1、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
2、盖章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
2、人社局官网备案。一般社保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但前提是要在系统里面做好,可以进入人力资源保障网;
4、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
5、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委托了自动划转业务的单位或企业,一般最好在当月的15号之前要进行申报,不然到15号过后,不管申报没申报,都会自动划转钱进入社保账户,所以要把握好时间节点。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是会开具一个劳动合同的解除声明的。然后当时人可以凭借这份声明或者失业证到社保办理机构进行缴纳,如果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可以先由自己个人进行缴纳,如果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那么应当将自己的社保相关信息转入新的单位,由新的单位继续缴纳相关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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