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一、参军后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参军后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重新就业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二、失业保险是不是找到工作后就失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粤省事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1)申请时限、申请方式、审核要求。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通过线上或服务窗口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通过线上申领的,失业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广东人社APP、粤省事、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
(2)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规定。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只要有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月份,在2020年12月31日前,均可向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
(3)失业补助金发放、其他有关待遇规定。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重新就业)并以单位职工身份参加失业保险、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不享受其它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全文8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