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
3、《关于印发佛山市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业务管理规程的通知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个人资料需要进行更改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证明资料。
1、资格审核。经办人在受理申领人的申请资料时,审核申领人递交的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
2、信息变更。经审核后对个人资料进行信息变更。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完成
联系电话:保险关系或户籍所属各社保机构电话
办理地点:所属各区的镇(街)社保机构
办公时间:每月1-25号(节假日向前顺延),周一到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
表格下载:无
在线申报:不提供
结果查询: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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