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集中供热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实行基本热价与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计价方式,基本热价占总热价的30%,计量热价占总热价的70%。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热费=基本热价{1.74元(5.8元/平方米·月×30%)×供热建筑面积×4}+计量热价{30.8元/吉焦或0.112元/千瓦时(44元/吉焦或0.16元/千瓦时×70%)×用户所用热计量数}。
居民用热每吉焦44元,每千瓦时0.16元
非居民用热每吉焦59元,每千瓦时0.21元。
全文2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