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违反约定日期交付房屋,对于逾期交房可否要求退房以及何时可以提出退房请求,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1)若交房日期的延误未超过三个月,则一般情况下无法申请退房;
(2)若在经过催告后,交房日期仍然超出了合理期限即三个月,此时便具备了退房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全文35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