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人股权转让钱怎么算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合伙人的出资份额怎么认定
合伙人的出资份额就按照当初出资的金额占全部出资总额的多少来分配比例。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除外)。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三、合伙企业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合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变更事项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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