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两年民政局不能自动办理离婚。分居2年是法定离婚的条件之一,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夫妻提出离婚的法律原因之一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这是指夫妻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离婚理由。这一法定离婚理由由两个必要因素组成,缺一不形成法定离婚理由。两个必要条件是:
1、感情不和;
2、分居两年。
夫妻通常分居两年,但这不仅仅是一个条件。只要夫妻关系破裂,就应该判决离婚。
分居两年怎么办理离婚证
分居两年离婚手续的办理:一是协议离婚,当夫妻双方都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都方面都达成一致协议时,可采取协议离婚方式,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二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存在一方不愿离婚,或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则必须要通过诉讼程序进行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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