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房产证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办理,首先可前往物业管理部门或者与开发商进行接洽,探询具体的原因。
其次,观察其他住户是否同样面临此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交房并入住之后的90日之内,房产证需依法办理完毕,否则即构成违约行为。针对这种情况,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协商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而如果购房合同就房产证的办理时间作出明确规定,且您已签署该合同,那么自签约之日起,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房产证。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期办理,则不被视为违约。但若超出合同约定的期限仍未办理妥当,您即可依据合同中的赔偿条款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请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
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3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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