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期间,夫妻为维持日常生活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控制。父母年满60周岁的,子女有赡养义务。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是法律义务,而不是财产转移。如果父母的财产足以支付相应的费用,子女在分居期间仍向父母转移大量款项,且无法解释这笔款项的合理用途,配偶不知道转移,可以构成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是否转移财产
离婚前把车过户给别人是否是转移财产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那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车辆过户至其他人名下,该方的行为属于转移财产的行为;
(2)如果是婚前任意一方的个人财产,则该行为不属于转移财产。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什么原则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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