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如果没给补偿金,那么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是无效的。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如何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合法解除有三种方式: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2、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可以解除;3、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
二、什么时候可以解除竞业限制
约定到期或者超过两年即可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三、竞业限制条款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1.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2.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3.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必须同时约定经济补偿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该经济补偿标准、数额由当事人自行约定。4.在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同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内容,但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5.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全文7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