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后遗属补助怎么办
(一)公亡遗属抚恤待遇各地补助标准不完全一样,但发放的原则是差不多的。如下,
(1)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按所在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凡享受遗属补助的,今后随着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相应调整。
(2)对1937年7月6日前参加工作的工作人员遗属,在保护、抢救国家财产和维护社会治安中牺牲的工作人员遗属,可在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对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人员的遗属,可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上述各类遗属是孤身一人者,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还可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本通知第二条增加部分)的基础上在增加10%。
(4)工作人员死亡的,其配偶有固定收入的,每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内的,死者单位可按上述标准发给其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死者配偶每月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倍以内的,其超过部分的50%作为其他遗属生活费,达不到上述规定标准的,由死者单位发给差额部分。
(二)我知道赤峰市的规定,如后,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亲属。起标准为:死者配偶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以上待遇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发给;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2001年7月至现在,按文件享受工亡遗属抚恤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抚恤金20元。赤峰也是内蒙,应该执行一样的标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因抚恤费问题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是企业单位同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的任何一人或几人。因抚恤费问题发生的劳动争议如何符合立案条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具体规定进行调解或裁决。对有关部门不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时,你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二、企业破产中哪些债务是优先偿还的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3)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三、企业破产法清偿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第一顺序);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第二顺序);
(三)普通破产债权(第三顺序)。
在计算第一顺序的债权分配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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