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这个问题,下面我将做简要回答:由于事业单位的特点以及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在一些方面仍有别于企业,所以应用于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与狭义劳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适用范围不同。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国家在一些重要方面对事业单位仍实行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编制管理。由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仍实行严格的编制管理。(2)经费管理。如教育系统的中小学,基本是由国家全额拨款的。这些单位尽管对新录用人员通过聘用合同的形式,但其招生计划、教学计划及教师的工资福利等都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3)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向聘用人员支付的工资报酬,主要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因此,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内容不仅反映该事业单位的意志,也应当体现国家宏观管理的内容。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4、聘用合同的具体制度体现事业单位的性质和特点。聘用合同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的基本形式,标志着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完全的行政管理方式向契约管理方式的转型。
一、劳务公司都在干什么?
劳务公司是中介服务性质的公司,由劳动人事部门管理。劳务公司的业务,就是实现了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即“劳务派遣”(也叫“人事外包”或者“人才租赁”等)。劳务派遣的具体形式有以下几种:1、由派遣公司承担一整套员工派遣服务工作,包括人才招募、选拔、培训、绩效评价、报酬和福利、安全和健康等。2、有劳务派遣需要的企业自行招募、选拔、培训人员再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负责员工的报酬、福利、绩效评估、处理劳动纠纷等事务。3、减员派遣指企业对自行招募或者已雇佣的员工,将其雇主身份转移至派遣公司。企业支付派遣公司员工派遣费用,由派遣公司代付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4、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派遣公司,然后以派遣的形式试用,其目的是使用人单位在准确选才广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5、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派遣的人才。6、企事业单位为了一个生产或科研项目而专业聘用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7、用人单位利用晚上的特定时间,获得急需的人才。8、以每小时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特种人员。9、以周六、周日为基本计价单位派遣人员。10、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机构把闲置的人员部。分或整体地派遣给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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