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法律规定经过公证过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但因房产所有权对外以登记为准,所以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可以进行买卖房屋,虽受赠人可以依赠与合同维护权益,但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对受赠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一、老太房产是否可以赠与给他人
1、房产可以赠与给他人。赠与人可以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和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屋赠与后可以要回吗
具体有如下4种情况: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
(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
(三)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民法典》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四)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过,这不是绝对的,如果有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撤销赠与房子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及配偶);
2、对赠与人有扶养(赡养、扶养、抚养的统称)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祖父母房产是否可以赠与未成年孙子
祖父母房产是可以赠与未成年孙子的。如果房子登记在祖父母名下,祖父母是可以处分其房产将其赠与指定孙子的,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之后不能随意撤销,如果受赠人是未成年人,房产属于该未成年人,监护人只有保护该财产的权利,没有支配房产所有权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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