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可以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包括:因职工被辞退、开除、辞退、辞职、自愿辞职引起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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