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办理登记的,根据《船舶登记办法》的规定,20总吨以上船舶的抵押权登记,由船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申请办理船舶抵押权登记。
一、抵押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抵押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是须经登记生效的合同,登记后才能生效。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包括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以林木抵押的,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以及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二、抵押需在什么部门办理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
3、以林木抵押的,在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在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6、其它财产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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