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抵押权登记如何收费
办理船舶抵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2/3以上份额或约定份额的共有人同意设定抵押的证明文书;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影印件;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及影印件;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借款合同);承租人同意船舶设定抵押的文书(适用于已办理光船租赁登记的船舶);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确认书;抵押双方对船舶价值认可的确认书。至于船舶抵押权登记费用,根据规定,按船舶抵押总金额的千分之0.5收取登记费。
在建船舶抵押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
(1)双方签字或盖章的船舶抵押权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及其影印件;
(3)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影印件(适用于委托办理);
(4)省级船舶工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造中船舶抵押联系单》;
(5)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记与建造中船舶所有权登记同时申请的免);
(6)抵押合同及其主合同;
(7)船舶检验机构出具的船舶建造阶段证明;
(8)经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5张以上从不同角度拍摄且能反映船舶已建成部分总体状况的照片;
(9)经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书面确认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船舶价值评估报告;
(10)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出具的船舶未在其他登记机关办理过所有权、抵押权登记,不存在中国法律、法规和抵押合同适用国法律禁止设置抵押权情况的声明;
(11)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出具的对所提交材料和船舶存在的真实性以及承诺在船舶建造完工交接前注销抵押权登记的声明;
(12)海事管理机构依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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