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抵押登记费
房管局收取的抵押登记费是固定的,每套80元。非住宅的每件550元。银行收取的按揭登记费各不相同。银行收取的按揭登记费中,有的是交给房管局的,有的是银行的代理费。在后一种情况下,各家银行的收费标准不同。以湖北为例,建行对每户按揭登记收费200元/次,工商银行对100万元以下的按揭登记收费300元/户。
对于银行收取的住房抵押贷款登记费,各银行的收费标准报银监会批准后,银行在收费标准中予以公示。不同的银行可能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但只要得到银监会的批准,银行就有收费的权利。但银行不公示的,不得支付代理费。第二,抵押登记需要准备的资料。
1。抵押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其他必要信息:
1。土地使用(租赁)证;
2。抵押人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当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3)抵押人为集体企业的,应当提交职工(代表)会议同意抵押的文件和主管单位记录;(4)抵押人为公司法人的本人,应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抵押的决议;(5)抵押人为自然人的,已婚者应提交结婚证或其他婚姻关系证明及配偶身份证,未婚者应提交单身证明;(6)委托抵押人办理的,应当提交委托公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七)抵押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应当提交未成年人利益保证书;(八)登记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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