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的,一般需要让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资金证明等资料。然后需要该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那么就会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许可证能否申请延期
能。《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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