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规定的深层含义是用人单位运用规章制度管理职工受法律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规章制度必须具备合法性,即制定程序合法和内容合法。
程序合法是指规章制度在制定过程中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听取职工或职工代表意见,并向全体职工公示。内容合法是指规章制度的具体条款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而是要把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与用人单位的实际相结合,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又要适应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公司对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企业对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方式: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员工拒不签订的,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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