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埠江法庭在埠江镇XX村设置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吸引了当地群众前来旁听观看。
原告老张有一子一女,子女均已成家立业,妻子去世多年。现老张年逾七旬,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平时主要依靠其女儿照顾生活起居,被告张某(老张儿子)因经济能力有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为此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其二分之一的医疗费以及每年3000元的生活费。
案件移交到埠江法庭后,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考虑到农村赡养纠纷比较典型,本着方便双方当事人及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的目的,法官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当事人的村庄,在广场上现场开庭。
庭审现场,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让父子二人把心里话说出来,庭审气氛缓和许多。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不对,不能因身体不好、经济能力有限不赡养老人。通过当庭调解,原告老张考虑到儿子的实际情况,放弃了要求张某支付医疗费的请求,被告张某同意每月向原告老张支付赡养费250元。
诉讼费不能让你出,我出。在调解书上签字时,张某对父亲说。父子二人的亲情瞬间让人温暖起来。
这庭开得好,让年轻人听听,不养老到哪儿都说不过去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议论不断。
法官真不容易,为了你们的事忙到现在。张某的邻居对张某说。
中午时分,法官收起国徽和横幅离开村子,虽有些累,但心里很充实。
全文5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