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离婚,如何分担债务?
时间:2023-07-03 18:05:56 9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欠债离婚是否需要进行偿还,取决于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偿还。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也需要偿还,关键是看一方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如果确认是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偿还。但是,当事人隐瞒配偶所欠的非法债务,或者借款用于经营但经营收入不用于家庭生活的,对方不需要偿还。

父亲欠债无力偿还如何办?

父亲欠钱没有能力偿还,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争取尽早还清款项。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父母欠债属于父母个人的债务,以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执行偿还。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都是独立的个人,父母的债务由父母自己偿还。除非父母欠债没有偿还就死亡的,儿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但应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不负偿还义务。继承人不仅要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同时也要承受被继承人所留的债务,但是偿还债务和缴纳税款以实际继承所得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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