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无节假日无效
刘先生是北碚某公司员工。前段时间,公司与刘先生解除劳动关系,现在又与他重签劳动合同,而且合同规定员工没有节假日,也未注明是否计算加班工资。刘先生称,该公司像他这种情况的大约有100人。
邵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中即使约定了诸如无节假日、无加班费等违法条款,也是无效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费标准,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具体方式是:月工资除以20.92或167.4,就可以得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数额,如果在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费不得低于日工资的300%;如果在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得低于日工资的200%,如果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不得低于小时工资的150%。
欲把员工工龄清零不行
罗先生称自己的亲戚在荣昌某事业单位上班,去年12月26日,单位下文通知清退部分员工,然后又要求这些员工写申请书,与单位重新签合同。单位的法律顾问还称,他们的工龄将清零。罗先生称,该单位约有70余员工遇到这种情况。
邵律师解答:要求员工先辞职后签合同的做法是故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再则,员工的工龄不会因为用人单位这样的规避行为而清零。只要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工龄就应当从入职之日起算。另外,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会保险中,大部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合同法》对于遵守现行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并未增加其义务,但对于违反劳动法、无视甚至践踏劳动者权益的企业,的确增加了较大的违法成本。之所以整个社会都如此关注这部法律,不是因为这部法律增加了多少权利义务,而是大大地提高了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的成本。老板们已经逐步意识到:如果企业再像以前那样不遵守法律,可能面临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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