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具体情况而定。进行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和分包单位都有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在签订分包合中要载明双方安全责任。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划分是过错责任划分的原则,劳务分包承担自己过错引起的损失责任;专业工程分包人或者总承包人承担对总承包人或业主的违约责任,所承担的是第三人过错引起的违约责任,由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力。
一、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二、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和预防?
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的原因: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3、因转包而产生的纠纷。预防:(一)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二)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三)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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