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受工伤后,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结果后赔偿程序如何走
工伤鉴定结果后赔偿程序如下:
1.要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你可以带着你的左右资料,去当地的劳动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仲裁要求单位支付。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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