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的主要受案范围有哪些?
时间:2023-06-03 20:03:46 49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

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由受民法调整的民事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引起的纠纷,第二类是由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所引起的依法应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劳动争议纠纷,第三类是法律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其他纠纷或事项。

(1)第一类纠纷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包括离婚及离婚的财产纠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纠纷、恋爱引起的财产纠纷、抚养和赡养纠纷、解除收养关系纠纷等。

2)继承遗产纠纷。包括继承权纠纷、遗嘱继承纠纷、遗赠抚养协议纠纷、分割遗产份额纠纷等。

3)土地纠纷。包括宅基地纠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等。

4)房屋纠纷。包括房屋确权纠纷,房屋买卖、使用、租赁、代管、典当、拆迁、调换等纠纷。

5)各种物权纠纷。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纠纷。

6)相邻关系纠纷。包括相邻采光、通风、通行、排水、滴水、噪音、防险等纠纷。

7)涉及人身权纠纷。包括侵害他人身体的侵权纠纷,医疗事故纠纷,美容致人损害的纠纷,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被动物致伤造成的纠纷,侵犯他人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引起的纠纷。

8)债务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代理纠纷、追还不当得利纠纷、无因管理索赔纠纷等。

9)知识产权纠纷。包括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纠纷,发明、发现权纠纷,工业产权转让、使用许可等纠纷。

10)各种票据纠纷。包括股票纠纷、债券纠纷、彩票纠纷等。

(2)第二类纠纷范围。

1)劳动合同争议纠纷。

2)除名、辞退或开除争议纠纷。

3)对企业作出的其他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争议纠纷。

4)关于是否工伤的认定争议纠纷。

5)其他。

这类纠纷或争议引起民事官司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先由相关的劳动争议管理部门进行仲裁,当事人对仲裁结论不服才可以去法院打官司,未经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3)第三类纠纷范围。

上述纠纷种类尚不能包括进去的其他纠纷或非纠纷。如选民不服选举委员会对选民资格的申诉所作的处理决定而引起的纠纷,申请宣告死亡、失踪,申请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等非纠纷。

全文8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的定义在我国法律中并无明确规定。同居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同居双方为异性,即我们这里所说的同居关系只产生在男女之间;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这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本质区别,如果双方办理了合法的婚姻登记手续,那么双方便属...
    更新时间:2024-07-10 11:30:19
查看同居关系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同居关系 最新知识
针对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的主要受案范围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民事诉讼的主要受案范围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