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机动车质押备案、解除质押备案办理材料
时间:2023-12-12 12:22:14 5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1、《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分别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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