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企业所得税不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就是收入-成本-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的时候,不要把所得税也减了。
一、广宣费税前扣除标准
新所得税扣除法写的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通俗一点说就是广告费,是按销售收入的15%允许税前扣除的,需要注意的是原来指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现在所说的广告费。
而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捐赠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什么
捐赠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公益性社会组织。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公益性,二是企业有实现的利润,三是要在一定的比例内。如果企业发生了经营亏损,其捐赠的支出,是不能扣除的。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