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小产假工资按病假算对吗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小产假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发放,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产假和病假工资怎么算
产假工资不是按照病假工资算的,应当按照劳动者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支付,产假属于女职工法定的权利,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同时缴纳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津贴;职工休病假,用人单位是可以扣除部分工资的,但扣除后剩余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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