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的风险一般有哪些
时间:2023-06-28 10:43:58 1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不规范解除合同导致的法律风险;

2.劳务派遣适用的法律风险;

3.被派遣劳动者致人损害和自身收到损害的责任承担风险;

4.商业秘密泄露的法律风险。

一、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该怎么处理

在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基础上,进一步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在劳动者以劳务派遣的形式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情况下,如果由于用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劳动者不仅可以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企业——用人单位,作为被告,还可以同时将具体用工的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与劳务派遣企业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情况下,对于劳动仲裁的当事人一般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但由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从法律上予以了确认,因此,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和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企业,更涉及到接受派遣劳务的用工单位。

二、哪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哪些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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