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能否并用
《民法典》中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能并用的。因为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择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合同当中违约责任有哪些
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按照另一方当事人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为继续履行。
2.支付违约金。
3.赔偿损失。
4.履行定金罚则。
5.其他补救措施。
三、合同当中违约金数额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约定违约金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可由当事人协商,按照实际的损失来确定,或者由法院来确定。
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
全文6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