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区国土房管局回复称,根据《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4]319号),农村建设用地申请复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所有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在农村新建住房;(二)农村建设用地申请复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农民宅基地复垦其附属设施应当提供房地产证;农村宅基地以外建设用地及其附属设施复垦的,应当提供土地使用证;(三)农民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复垦的,应当提供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
(4)除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外,农民还应坚持“一户一房”的原则;
(5)待复垦宅基地有主体房屋;
(6)待复垦农村建设用地边界准确,权属明确明确无争议;
(7)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不损害周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应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复垦,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房产证、土地证原件、银行账户、行踪证明等,等,集体经济组织报镇、街道审批,同一镇(街道)内有50户以上符合复垦条件的镇、街道,经初审汇总后,将复垦项目报我中心。
补偿的支付和时间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验收为准,取得建设用地整理备案证号。在重庆市土地交易所完成土地票交易后,重庆市土地交易所将按照《重庆市土地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5号)及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有关文件的规定退出该房屋进行补偿基地的资金应拨入土地归还账户提供的银行账户。由于土地票市场供求、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申报退出宅基地与领取退出宅基地补偿金之间的时间和价格波动存在不确定性。建议您慎重考虑是否申请退出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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