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农村建设用地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建设用地,乡(镇)村建设用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即农民从事二、三产业及其居住生活的空间承载地,包括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用地、村办及乡镇企业用地等。总体上看,我国土地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统一,特别是集体建设用地基本被排斥在土地市场之外。《决定》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大政策导向。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进入市场,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平等权益,有利于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的土地价格,建立与城镇地价体系相衔接的集体建设用地地价体系,促进土地在竞争性使用中实现更合理的配置。一、农村建设用地面积的控制(1)乡村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其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的控制标准。(2)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查看原文
2农村建设用地有哪几种
1、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2、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地主要是菜地,自留山主要为解决社员的生活用材。这种使用权形式自确立后一直保持了下来,1982年宪法也明确肯定了农民对自留地、自留山的使用权。自留地只能用来种植农作物,自留山只能用来种植林木,未经批准,不得改作他用。3、公用企事业农民举办乡村企业,或乡、村兴建公用设施需要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或决定外,还必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查看原文
3农村建设用地承包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一、承包期限有多长根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此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同的土地类型承包期是不一样的。二、我国法律是有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吗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承包合同的除斥期间。但是有规定土地承包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三、农村集体流转合同能签多久农村集体流转合同能签30年。具体规定:1、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2、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3、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4、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发包人应当与承包人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人到期后,土地应当交回发包...查看原文
4农村建设用地如何承包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二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怎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二)土地界址、面积等;(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查看原文
5农村建设用地可继承吗
农村建设用地可以继承,农村集体土地,改变成建设用地后,为国家所有。即由国家征收后,再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建设用户。建设用途的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以及生产设施等物的所有权转移。因此,其可以依法转移继承。私人合法取得的农村建设用地转让他人建住宅合法吗1、农村建设用地是根据建设需要,经过国家土地部门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而得以使用的;且有其批准的特定用途,不得随便改作他用的。2、改变土地的原有性质、用途等,必须经过国家土地部门依照相关严格的程序审查批准之,像你所说的给人建房,想都不要想。更别说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了。对此,《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改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查看原文
6农村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耕地补偿标准为旱田每亩5.3万元,水田每亩9万元,菜田每亩15万元;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每亩5.8万元,水田每亩9.9万元,菜田每亩15.6万元;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3.8万元。 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的调整与实施 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的调整与实施是当前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随着农村发展的不断推进,土地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成为了必要的举措。政府通过对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的调整,旨在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对土地征收的满意度。同时,政策的调整也需要考虑到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政府需要在制定和实施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时,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采取合理的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保障。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政策的良性调整与实...查看原文
7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为依法行政方略落实到土地管理各项工作中,推进建设用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加强廉政建设和内外部监督制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建文明部局,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制定本制度。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呢?一、认真负责做好建设用地的征用、划拨、土地有偿使用、临时用地及土地开发审批、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审批和土地资产的处置行政审批的政务事项办理和协调工作。二、建设用地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实行公开的原则。三、为申请用地者提供优质服务,从速办理和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及媒体的监督机制。四、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实行相关人员会审,局务会集体讨论审批制度。五、对依法审批的建设项目用地,对其用地性质、面积、供地方式、收费标准、土地使用者等方面实行就地公布,接受社会广泛监督的原则。六、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走土地集约内涵挖潜之路。七、认真做好三项建设用地的计划指标分配与统计,协调各部门的用地关系。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八、掌握好辖区内建设用地动态,督促检查三项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实施,负责上级审批项目的...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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