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赔偿金。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行政单位的这些工作人员肯定没有房屋评估的资质为行政单位,实际上也是委托给那些相对专业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的,对于评估公司的最终评估结果,没有任何证据的话只能这样执行。房屋评估公司的具体评估方法没必要了解了。
拆迁租赁房屋如何赔偿?
1、租赁房屋的拆迁,补偿的办法区分不同情况而定。每个地方的租赁的时候遇到的拆迁情况是不一样的,所以解决的办法也是不一样。
2、出租人应和承租人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和安置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达成协议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与补偿。
3、选择货币补偿的,因给与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已经考虑了房屋的非住宅性质,所以不再支付停业停产损失费用;
4、选择房屋置换的,停业停产损失费用应归属实际经营人。具体确定停业停产损失费用的标准各地规定不一样,应查询当地的规定。
5、承租人可根据纠纷的类型选择通过与被拆迁人民事诉讼或通过与拆迁人的裁决来解决关于承租人停业停产损失纠纷和其他安置费用纠纷。
6、公房承租人的补偿另有规定。
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是租赁标的被拆迁的,此时合同就因为客观履行不能导致目的不能实现,并且此种情况属于根本违约的情况,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双方当事人之间能够协商处理的就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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