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村买的宅基地房子拆迁归谁
外村人购买本村宅基地房,遇到拆迁时如何补偿,这得看购买后是否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限于本集体经济以内的农业人口,外村人的非农业人口是无权使用的。所以,外村人如果到本村购买了房屋,这和城镇人口到农村买房一样,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即使签有合同或者协议,也是无效协议。
对于外村人购买了本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补偿款,主要是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款以及一些房租费,奖励费等等的费用。对于宅基地的补偿全部归村集体所有,然后村集体根据宅基地补偿款的多少是否分配给村民,这一点外村人购买本村的房子就不能享受这一点的补偿了。
二、买外村住宅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合法?
首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房屋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住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之外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因此,如果相关权利人买了外村的住宅房屋,从法律上来说,该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意味着该买卖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房屋拆迁的补偿利益是直接补偿给房屋所有权的人。因此,此时的征收补偿利益是给卖方的,买方无权主张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
当然,上述理论在法律逻辑上成立,实践中的情况往往很复杂。原房主作为法律承认的产权人,可以自己向征收方主张拆迁补偿吗?拆迁款是不是全部为原房主所有呢?这还要看根据实践中的具体情况分析。
三、买外村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利益归谁?
具体而言,实践中买卖合同无效后,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归卖方,所以卖方可以向征收方主张拆迁补偿,但如果卖方有过错需要赔偿买方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买家在购买宅基地房屋后,在取得了相应的审批许可的情况下,对房子进行了装修、改建或者新建等投资建设行为,那么对于买家投入的这部分钱,买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卖家主张分割相应的补偿款或者损失赔偿。
总的来说,买外村的房子,买家的风险相较于卖家更大。当然,这不是说卖家就能完全规避风险,坐收“渔翁之利”。卖家在卖房的时候已知是卖给外村人,就存在一定过错,也是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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