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因而,在单方面做出分居决定时,应注意做好分居的证据收集和保全工作,书信来往、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另寻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感情出现裂痕,分居可能是一种手段,我国法律不支持自动离婚,即便分居多久也没有用。如当事人起诉离婚,能够证实双方感情破裂并且分居两年以上的,法院通过审理可能会支持离婚诉求。起诉之前,当事人要准备分居证据材料。
关于夫妻分居的有效证据有哪些?
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3、一方单方签订的租房合同;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较一般的证人证言,证明力更好一些。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全文6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