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组织进行公益活动,为了不承担志愿者的人身安全责任,不能订立免责条款。免责条款无效之一就是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用人单位为志愿者人身安全负责是无过错推定,即除非志愿者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组织都要为其安全负责。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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