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调整工作内容、女职工三期内病假问题、女职工不服从公司管理等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到对“三期”女职工的调岗问题,即合同变更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企业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可以对劳动者的岗位进行变更,这样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处于三期的女员工。
第二个问题是,女职工在严重违纪的情况下,企业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本案例中,小刘在无任何书面请假手续的情况下离开岗位10天,是否成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是本案的核心审批内容。关于公司中员工行为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完全是用人单位的自主用工权决定的,只要该用人单位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制定的内容合法和程序违法即可。
孕期员工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但也在法律的约束范围之内。因此,在充分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应注意法律法规,尤其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约束。
全文3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