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农村住宅的政策
时间:2023-06-29 14:13:21 9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

3、宅基地有偿退出

4、不得超出两条“红线”

5、宅基地不能确权条件

6、不得违反“一户一宅”

7、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宅基地

一、转让宅基地有哪些条件?

宅基地转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所属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让;

2、受让人未分到宅基地;

3、受让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4、受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第六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二、宅基地卖给别人以后,拆迁补偿谁来

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房产在本村村民中可以买卖,一旦房产过户,买卖合同有效,拆迁时,补偿属于房产所有人的了。

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三、宅基地使用费标准

1、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按实际占用数量累计计算。

2、对超出用地标准多占的宅基地可采取分段累进递增的收费办法。

3、对不符合申请使用宅基地条件而立户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

4、户口不在本村而使用宅基地的按超标计费。

5、农村革命烈士家属、二等以上残废军人、五保户、扶贫对象以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生活特殊困难户,在用地标准以内的宅基地,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讨论同意,村民委员会审查批准,其宅基地使用费可定期减、免。超过用地标准的部分,仍按超标计费。

6、新批准使用的宅基地,免收当年宅基地使用费。

7、宅基地使用费每年收取一次。使用宅基地的农户应按村委会规定的时间,向本村委会缴付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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